過去5年124名公務員被革職 1,124人干犯嚴重不當行為須接受紀律行動及懲處

立法會將於下周一(15日)至周五(19日)一連五天,共設21節,舉行特別財委會會議,審核2024-25年度開支預算。局方向議員提供的書面答覆中,就勞工界周小松、選委界陳曼琪關於公務員紀律案件情況的提問時指出,過去五個財政年度,有1,124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需接受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有124人被革職,遭革職的原因涉觸犯刑事罪行有74宗,其中18宗為店舖盜竊,14宗涉性罪行,而未能符合疫苗規定被革職就有21宗。

過去5年有124名公務員被革職。(網上圖片)
過去5年有124名公務員被革職。(網上圖片)
被革職的理據。(立法會文件)
被革職的理據。(立法會文件)

政府提供的答覆,124名被革職公務員,包括總薪級表第14至49點有16人,總薪級表第14點以下就有46人,督察級公務員有6人,員佐級公務員為56人。至於處理速度,局方指需召開紀律聆訊的個案中,有74%在9個月內處理,無需聆訊的個案,就有95%於3個月內處理,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公務員的品行操守,對違法及違規公務員絕不姑息。

至於革職的原因主要涉及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涉不當行為遭革職者有50人,當中以未能符合疫苗規定的最多有21宗,其次是擅離職守或不守時者有20宗;而因刑事罪行而遭革職的則有74人,最多是涉店舖盜竊或盜竊行為有18宗,其次為性罪行有14宗。

另外,過去5個財政年度,共有1,995名公務員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當中最常見的三類不當行為依次為:違反政府或部門規則及規例、疏忽職守、辦公室內不當行為/不服從上級等。

在2021-22至2022-23年度,公務員辭職人數分別為3,734人及3,863人, 平均每年涉及約200個公務職系,辭職原因包括健康、家庭理由、進修、轉職等。局方表示,會繼續留意招聘情況,提醒各政策局/部門及早制訂人力計劃,適時展開招聘和加強宣傳工作,以填補空缺。而局方預計,由2023-24至2027-28年度的5年間,每年平均約有5,100人達正常退休年齡。

公務員事務局強調,處理紀律聆訊個案的時間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每宗個案的情況及其複雜性、所牽涉的刑事案件調查及法庭審結時間等因素。在今年1月推出新的監察計劃,要求部門每半年向部門高級管理層即副部門首長級別和公務員紀律秘書處匯報處理紀律個案的進度,及施加的懲處是否嚴寬合度,以便部門管理層可監察及適時給予指示,令個案可在合理時間內獲得適當處理。

公務員事務局亦會向部門提供協助和指引,以盡快處理紀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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